财联社8月14日讯(记者 赵昕睿)企业遭到多位小股东反对上市向来鲜见如何选择证券公司,但近期由国泰海通证券保荐的创业板IPO麦田能源,就在股东表决环节出现这一情形。
反对公司上市的5家股东均为持股5%以下,分别是盐城朝瑞、黄海朝希、朝希优势、嘉兴朝睿、嘉兴朝耀。5家异议股东合计持有公司817.4733万股,占本次发行前股本的2.27%。
值得注意的是,这5家投出否决票的私募基金均隶属于朝希资本旗下,而该机构旗下另外两家私募基金却明确表态支持上市。这种“同门相左”的态度在业内极为罕见。IPO向来是PE机构实现退出、兑现收益的核心渠道,股份上市后通常伴随估值提升,但关联基金集体投出否决票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行业常态。
公开信息显示,朝希资本是一家管理规模在 20-50 亿元区间的中型私募,长期聚焦新能源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产业投资,而麦田能源正是一家以电力电子技术为核心的新能源电力设备企业。值得关注的是,朝希资本不少核心高管均有投行背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杰曾在中信建投投行部担任副总裁,拥有6年投行从业经历;执行总监周凯则有华宝投行部高级经理的任职背景。
综合几位投行人员分析,股东否决上市议案的情况之所以罕见,核心在于上市对绝大多数股东而言是 “利远大于弊” 的选择,但反常现象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更深层的利益博弈或战略分歧,而这一逻辑在过往案例与麦田能源事件中均能得到印证。
从持股比例对上市进程的影响来看,中小股东的反对通常难以撼动全局。监管层在制度设计上注重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明确,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 如何选择证券公司,但受制于持股比例较低的客观条件,反对票通常难以改变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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